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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

发布日期:09月26日      作者:中共沂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     阅读:497

中秋、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,坚决遏制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,切实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的氛围,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,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严明纪律要求。

通知指出,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。作风建设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贯彻执行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,主动履职尽责,坚决抓牢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、以身作则,充分发挥“头雁效应”;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,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;要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、抓好落实,将作风建设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部门单位、每个基层党组织、每名党员干部,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,严明纪律要求,防止“节日病”发生。财政、审计、商务、机关事务局、人社等相关主责部门在抓好本单位、本系统作风建设的同时,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,通过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等方式,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拧紧作风建设链条,形成工作合力。

通知强调,各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,切实做到廉洁自律。中秋、国庆期间是“四风”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,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考验。各级党员干部要提高自我思想境界,始终恪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。要强化自我约束,守住纪律底线,将“七严禁”要求落实到工作、生活中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:严禁违规吃喝、奢侈浪费,坚决防止“舌尖上的浪费”;严禁公款相互走访,违规收送礼金、月饼节礼、电子红包等;严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、实物用品等;严禁大操大办婚宴、升学宴等喜庆事宜;严禁以考察调研、招商引资、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,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、下属单位用公款和个人安排的旅游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、租赁车辆或者借用下属单位、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通知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问责,严查顶风违纪行为。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责,保持定力、寸步不让,坚守重要节点,挖细查顶风违纪、隐形变异问题,持续整治违规违纪问题,做到态势不减、标准不降、要求不松、氛围不淡。要把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纠治“四风”的重要内容,强化监督检查,狠刹奢侈浪费歪风。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,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、决不手软,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。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“四风”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。

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:0539-12388

举报网站:http://shandong.12388.gov.cn/linyi/yin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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