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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众日报》刊发我县文章《让“小微权力”在阳光下运行》

发布日期:10月14日      作者:中共沂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     阅读:522

近期,《大众日报》刊发我县文章《让“小微权力”在阳光下运行》,介绍了我县完善“三务”“三资”公开制度,建立责任清单、小微权力清单、负面清单,探索信息化公开模式,开发清廉沂南“阳光村务监督平台”的相关做法。

9月11日下午,沂南县大庄镇庙官庄村委会门口,村民们正仔细地查看着公开栏里张贴的财务公开信息。在公开栏上庙官庄村每一笔收入都得到准确记录,每一项支出都详细列出了具体项目、时间、费用等情况。

公开好比阳光,是最好的防腐剂。今年,沂南县为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防止基层干部滥用权力,实施阳光工程,落实公开制度,让“小微权力”在阳光下运行。通过发布《沂南县村级“三资”“三务”公开工作办法》,沂南县对公开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,完善了“党务村务财务”“资金资产资源”公开制度,建立责任清单、小微权力清单、负面清单。

沂南县抓实“四个一”公开,让群众通过各种方式都能看得到,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的有效监督。通过“一栏”“一会”“一端”“一册”,将“小微权力”清单流程图及“三资”“三务”等进行公开。“一栏”指公开栏;“一会”指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;“一端”指在乡镇(街道)微信公众号设置“清廉村居”板块,将“小微权力”流程图公开;“一册”指将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小册子发放到每户群众手中。

“现在村里公开得特别全面了,通过手机微信群就能看到,村里办了什么事,花了多少钱,一清二楚,干部也清白了,百姓心里亮堂堂的。”庙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云龙表示。大庄镇庙官庄村将“三资”“三务”及村级重大事项,每月固定一天,通过有线电视进行公开,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知情和监督。

沂南县积极探索信息化公开模式,充分利用大数据,开发利用清廉沂南“阳光村务监督平台”,支持建立“村民微信群”“乡村公众号”等,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。辛集镇开发了阳光村务公开APP,将群众关心关注的“三资”“三务”内容上传到网上公开平台,群众点开就能收到。湖头镇在每个行政村设立“阳光公开群”,将村里的党员干部、群众代表纳入微信群中,每月定期公开“三务”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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