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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

发布日期:05月18日      作者:中共沂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     阅读:461

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现将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:

一、张庄镇沿汶社区原党总支书记、北沿汶村原党支部书记尹春省索要、收受企业财物问题。2009年至2017年,尹春省在任张庄镇北沿汶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、沿汶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向在北沿汶村租赁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索要或收受财物24万余元,并逢年过节多次收受相关企业、工商户赠送的香烟、酒水、土特产等礼品。同时,尹春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。2019年5月,县纪委给予尹春省开除党籍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部门审查起诉。

二、双堠镇双堠社区埠口村原党支部委员、桃花山大组原负责人徐记文违规向群众筹资、摊派费用问题。2016年9月,徐记文在任双堠镇双堠社区埠口村党支部委员、桃花山大组负责人期间,以修建村“户户通”道路的名义,向桃花山大组村民每户收取200元,共收取120户24000元,该村“户户通”项目未通过审批后,桃花山大组将筹集资金用于了村集体支出,加重了群众负担,造成不良影响。2019年10月,双堠镇党委给予徐记文党内警告处分。

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,自觉规范履职行为,主动担当作为,用心服务企业群众,又要划清界限,决不搞“以权谋私”“权钱交易”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要求,对标对表企业群众期待,坚持领导干部带头,强化作风建设,提高服务效能,全力打造企业群众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责任,拓宽信访举报渠道,加大明察暗访力度,着力发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,对推诿扯皮、乱摊派乱收费、吃拿卡要、索贿受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,坚决从严从快查处,典型问题通报曝光。

2020年5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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